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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反应的保险疑难问题

Mar 10, 2010 9:27:22 AM 来源: 东南快报  跟贴 0

核心提示:315来临之际,您可能遇到过保险方面的各种问题,文章中列出消费者反应最多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关于保险方面的投诉案件中,主要是合同纠纷上,反映车险理赔难问题和销售误导的占有不小比例。比如保险公司的部分产品会委托银行办理,有的业务员会片面夸大保险产品的收益水平,甚至有的储户已经明确表示要储蓄,银行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业务员还竭力向其推销基金和保险。有的营业员在介绍产品过程中,不明示风险,不讲明退保费用、现金价值和费用扣除等关键要素,诱使消费者不理智投资。

    典型案例之保险篇

    案例1   免责条款未看清损失3800

    费者王女士近日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车辆停在室外遭遇暴雨,她的车内进了不少水,在未启动车辆的情况下,将车辆拖至4S店维修,并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定损。定损人员为女士车辆做了定损,金额为3800元。

    谁知隔了两天,保险公司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根据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第九条规定,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不予理赔。当问及什么是其他损失时,保险公司表示,其他损失就是没有在理赔条款中出现的损失。尽管王女士将此事投诉到了消委会甚至打官司,但由于免责条款属于合同规定,所以她败诉了。

    记者提醒:其实,女士碰到的情况并不是个例。消费者在办理保险时,极少数会看完保险条例。字太多、章节太多,没有心思去看那些。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免责责任中的部分条款还是非常值得谨记的。

    案例2   存单变保单全额退保很难办

    元旦后,78岁的陈老先生到宁德某银行打算做一笔五万元的定期存款。当时他也没认真看,一个月后,家人才发现他拿回家的不是银行定期存单,而是一份保险单。

    陈老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有一种新型存款方式,免利息所得税,利息比较高。他就同意了。办好业务后,他没有细看就将那张存款单带回了家。

    据记者了解,陈老先生的子女找到了该保单的保险公司要求全额退保,保险公司和该银行网点有关人士均表示,陈老先生存款变成保单一事表示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营业员没有向客户解释清楚;另一种可能是客户当时同意这种存款保险方式,但是后来又反悔了,于是就称自己不知情。因为,款项存完后,储户一定会查对一下所存款项的数目,不可能一点不知情。

    目前该纠纷还在调解中。

    记者提醒:建议广大消费者办理银行柜台业务时,要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拿到存单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核对。因为购买寿险产品,都有10天的犹豫期,消费者在该期限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无条件全额退保。

    案例3   保险合同被改及时发现成功退保

    先生今年2月初购买了某寿险公司的一份银保产品,保险期是2年。可先生拿到保单时却傻了眼,不仅保险险种被换了,就连保险期也由2年改成了10年。

    先生立即找该公司投诉,要求无条件退保,但被拒绝。理由是公司是根据客户要求出保单的

    记者与当初替先生办理保险的营销员取得了联系。该营销员表示,因为先生原来指定购买的保险产品有年费、手续费,相对不划算。所以出于好意,他擅自把先生的保单改头换面了。先生认为,保单上有他的联系方式,业务员如果要更改,至少应先通知一声。由于是保险营销员私自改动了保单,最后该保险公司同意给先生无条件全额退保。

    记者提醒:不少保险代理人为了增加自己的销售业绩,会擅自更改保单或让投保人找人代签。这对投保人来说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投保人收到保单时一定要再次确认自己的保单是否前后一致。最好能把当初亲自签字的保单复印一份。

    律师支招   人身险、车险有陷阱多集中于免赔条款

    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范律师在保险理赔领域有多年的经验,他说,目前,国内人身保险险种相对比较少,而且还存在缺陷。很多人参加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单位购买的工伤险、或车险等,已经包含了意外伤害、疾病等的赔偿,再买其他同类型的保险,就不能再给予赔偿,所以,消费者对免赔条款,一定要认真分析。

    还有一块争议比较多的是疾病赔偿情况。在推销员天花乱坠地宣传、希望消费者快快签约时,消费者对于重大疾病有意识或无意识的隐瞒,也可能造成保险公司最后认定合同无效即使业务员未向客户询问,但保险公司认为,自己在条款一栏有提示了,比如用黑体、放大字体,但由于条款太多,不少消费者未必能一一阅读。保险公司认定是客户的责任,不予赔偿。

(世纪保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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