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11, 2010 9:05:53 AM 来源: 北京日报 跟贴 0 条
核心提示:很多车主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将车险上在异地,由于可以享受一定的价格优惠,但在理赔的时候却发现很多问题。
案例车主4S店里上“便宜”车险
保险期内,
某保险公司K地支公司辩称:事故发生后,
分析 保险公司跨区域承保主要弊端
其实,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但实践中,外地保险公司在京承揽业务、造成纠纷、引发诉讼并不鲜见,其主要弊端是:
1、投保人无法及时报案、及时得到理赔。外地保险公司的异地理赔流程不健全,出险后,往往需要通过保险代理人间接联系到保险人,存在被保险人报险难、保险人不能及时出现场办理定损等情况,导致理赔周期过长。
2、理赔金额容易产生分歧。外地保险公司往往在京没有固定的维修厂和合作伙伴。购买外地保单的车辆出险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通常在更换还是修理、赔付金额多少等问题上出现分歧,外地保险公司往往针对个案进行市场询价,定损依据不确定,价格存在地域差异,导致投保人无法得到及时理赔。
3、投保人主张权利成本增大。外地保险公司一般在京无固定人员和办公场所,或工作人员与其在京业务量不成比例,从而使得投保人在出险后与他们联系困难,易引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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