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责任险 |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造成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由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限内首次提出索赔申请的,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产品。无论是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的医疗机构,还是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均可通过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实现风险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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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险的意义 |
虽然现代医疗技术在飞速发展、诊断设备日趋完善,以及生物药制品琳琅满目,但是医疗行业的高风险仍然是难以避免的,由此产生医疗纠纷更是主医疗机构欲罢不能。为了预防和转移这一风险,在西方发达国家,各个医疗机构除了采取提高医疗水平、加强医务人员责任心,以及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等手段之外,几乎都投保了医疗责任险。
从国外的经验和我国的相关实践来看,推广医疗责任险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维护社会稳定。据中国医师协会对114家医院进行调查,近三年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打砸医院的事件5.42件,打伤医师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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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医疗责任险的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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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1998年开始进行医疗责任保险试点,是全国最早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的城市之一。在京的十家财产保险公司中,有两家公司开展了医疗责任保险。但是,由于此前北京市没有以政府统保的方式推行这项保险,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院数量不多。最初有18家医疗机构参保,其中大多都是医疗纠纷多的大中型医院。从2001年到去年底,医院方面共交保费700万元左右,保险公司决案赔付了350多万元,还有未决待赔约200多万元,赔付率约80%。上海市从2002年开始进行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后,当年就有500家医疗机构投保,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公立医院和城镇医保定点医院。南京市卫生局日前已委托一家保险代理公司负责有关“医疗责任险”的公开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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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动态 |
- 美国医疗纠纷现状一瞥
目前,医疗纠纷发生不断增加的现象在很多国家都存在。怎样解决这一问题,这里简单介绍一下美国的现状,供业内人士参考。 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疗责任保险开始经历危机,医疗赔偿不断增加,如在加利福尼亚,从1968年到1974年,有关医疗责任要求赔偿30万美元以上的诉讼请求增加了10倍多,每100美元的保费需要承担180美元的赔偿。高额赔偿的压力迫使一些私营保险公司不得不离开医疗责任保险市场,许多商业保险公司也是无论缴多少保费都不愿承接医疗责任保险,这不仅使医疗保险市场容量减小,也增加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投保医疗责任保险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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