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出险,撞到一个老人,老人在医院抢救13天后死亡,交警裁决车主为主要责任,同时和死者家属达成并赔偿了所有费用,出事时只买了交强险(2009年12月10---2010年12月9日,2010年1月14日补买了一个全保)。2月初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了所有资料,3月中旬询问时告知尸检要原件,原件因为公安机关要保档,三天后车主找交警部门在复印件上盖上了视同原件的公章,交了上去。五月初还是没有赔下来,再次询问保险公司又告诉说赔偿死者家属所有款的收据也要原件,五月中旬交上去后,到现在又没有下文了,唉,现在不敢再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了,怕他们像挤牙膏一样又要我们拿资料,真不知道为什么不一次让我们交清呀,这是不是保险公司逃避赔偿的一种营销 策略?死者家属和我们没什么扯皮的,而让我们以为是靠山的保险公司却一次又一次的折腾我们的时间和精力 。
世纪保网与投诉人取得联系,投诉人表示保险公司并未与其联系。世纪保网将继续关注此事。
网站和投诉人、渤海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就此案的情况作了沟通,保险公司表示此案正处理中。
网站收到投诉后,今天再一次和投诉人及渤海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就双方所关心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沟通。
渤海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表示:已经和车主联系上了,同时,也与公司及机构的作了了解,问题还是在理赔资料的问题。网站与保险公司就此案的问题作了沟通,保险公司表示:具体还需要一些什么样的理赔资料,还需要理赔部门的通知,公司对此案高度重视。
网站于今日将此案反馈给渤海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保险公司表示会调查并积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