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雍天春,女,47岁,2009-8-25购买中国人寿康宁保险,附加意外险伤害保险5万,2010年5月8日因为从一个约0.5米左右高的树杆上摔下,倒地后突然死亡,无外伤。因为他哥跟他父亲前几年都前后死于脑冲血突发死亡,而他本人也是有高血压。所以保险公司以此为证明认定他是死于疾病。但家人不服,认为这是属于意外。因为无外伤也无法证明是意外,现这个案子因双方争执一直判定不下。
7月11日,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家属,他们将会安重大疾病陪付。但在被保险人家属问及被保险人死亡原因及其相关证据时,保险公司仅说,不满意可以走司法程序上诉。
保险公司已赔付重疾险。
保险公司与投诉人沟通先赔付主险重疾险,意外险赔付仍在协商中。
世纪保网与投诉人联系沟通案件情况,并将此案反馈至中国人寿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