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尧,做为一名移居海外的侨子,看到祖国这20年来的巨大变化,心情是可喜的,原以为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在国内为自已的人寿做一点点投资可以安心无忧的,但事实带给我的却是彻夜难眠和对中国保险业的失望和可悲·········
去年10月中,我和我朋友前往广州市东华东路广东发展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当时身穿银行制服的大堂经理张惠霞极力向我推介广发行推出来的储蓄加人寿保险业务,并说是保险业里最好的最可靠的,是广东发展银行主理的储蓄保险,买5万的保单,保50万的人寿,交款15年,每3年退回4万的款至到寿终,就和储蓄一样还可以年底分红等等·······就做为快40的人了,想想也该为自已打算一下了,反正钱也是交给广发行的,于是我开始在她的利诱下动心了。5万一年必竞不是小数啊,我也担心我会供不起款,还特别问清楚了退保时的损失,她也具体的向我说明这是广发行推出来的储蓄加保险新产品,而不是别的投资保险,如果我退保的话,头一年退保只罚5%,第2年退保罚4%,第3年退保罚3%,第4年退保罚2%,第5年退保罚1%,过了5年后本金全退还有这5年来的年底分红,好处多多········我想着万一供不起退保也不会损失太大,最多就不要利息就是了,我对她所说的深信不疑,因为她穿的是广发行的大堂经理制服啊,于是我就向她买了这分保险,至到我要临回美国的那一天,她才告诉我这是金盛公司的保单,而不是广发行的,我当时就没在意,还向朋友和家人极力推介·············
今年10月,我因财政原因前往天河金利来大夏的金盛保险公司要求退保,公司说我的合同分两部分,我交的5万保费第2年不是按4%收取罚金,而是按现金价值表收取,也就是5万只退1.8万,而4%的退保比率是指的追加部分,还有头一年分红利息也全然不提了,这意味着我要无端端的损失3万6千块,张惠霞所说的和合同里所写的完全成了两回事,她从头到尾也没提过现金价值表这回事,更没有说明合同的真实性········天啊,我当时就快气蒙了,这不是明摆着挂羊头买狗肉,明骗明坑人吗,这和商业诈骗有什么区别呢!我们老百姓买保险买的就是一种安心,一种保障,储蓄的本意也是一种可以保本的,有利息的商业行为,连本金都不能保还谈什么储蓄保,还能保什么险呢···········一名公司的业务员打着银行的旗帜,借着老百姓对中国银行业的信任,为了达到拉客收款的目的,而对公司的商业性质进行串改,对客人进行蒙骗,利诱,和误导,至使老百姓受到财务上,精神的伤害,这简直是可耻,可恶的行为,也是中国保险业的可悲,同时更是让所有人所不能接受的··········试问又有谁会接受呢!!!!
目前,我以经向金盛保险公司作出了退款要求,同时也向广州市保监局提出了诉讼,请求他们能给予我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退款,在此更向广大的网友们和消费者委员会通告此事,并引以为鉴,切莫上当。同时呼吁买过这种保险上当受骗的群众,为自已的权益打一场维权之战!!!!
谢谢世纪保网这个平台,谢谢所有关心的人
收到我司客户袁小红女士和张尧先生在贵网上发表投诉信息一事。作为一家长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可持续性发展理念的公司,我司非常关注保障客户利益,对于任何来自社会的反馈都非常重视,因此,自收到客户投诉之日起,我司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跟进,现就我司对这两起投诉事件的调查结果及跟进情况:
关于客户袁小红女士的投诉,我司已通过与袁女士积极、坦诚的沟通,有效消除双方误解及分歧;关于客户张尧先生的投诉,我司通过全面调查发现,未有证据证明销售人员在保单销售过程中对客户存在误导行为,但为消除客户误解,我们一直以来都与张先生及其委托人保持积极沟通,并与之共同寻求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保障客户利益。
非常感谢对我司投诉事件的关注,我们将继续本着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经营原则,妥善处理张先生的投诉。我们也非常希望贵网能够秉承媒体发布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我司的积极处理情况,对这两则投诉事件进行及时更新。
秉承“重新定义/引领标准”的品牌精神,我司将积极付诸更多实践行动关注客户利益,为客户带去更多“关心、安心、贴心”的服务。
金盛人寿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于2月5日将张某的保险投诉反馈到金盛人寿广东省分公司
于2月2日将此保险投诉反馈到金盛人寿保险公司客户服务部,客户服务部表示会派专人处理此案。
金盛保险公司已与投诉人达成赔付协议,此案做结案处理。感谢保险消费者对世纪保网的厚爱和支持!
世纪保网投诉频道
201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