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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平安保险公司欺诈客户

我于20074月受平安保险公司(上海)重庆北路178号奔腾营业部欺骗(受骗证据另立),与其团伙中的王瑞主签下了3份“平安智富人生”万能险合同。

我连续交了3年保费,也即受骗被蒙在鼓里2年半。还是在一位其他上门推销平安产品的业务员那里才得知,我买的这份保单根本不是当初说的那么一回事,上网一查发现同样的保险产品的购买者,有好多在诉说被骗购经过。我才感到问题严重,我也被骗了。为了止损和拿到作弊证据,我向业务员王瑞主提出了“因受骗退保”的申请(业务员也不向我说明:平安公司将会不接受退保后的任何投诉),不出我所料,同样的作弊行为在我退保过程中又来了一遍,待我在《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签字后,背着我私下在退保原因栏勾上“险种不理想”,我明明白白告诉业务员王瑞主,我是因为被骗退保。

当初在购保程序中,业务员王瑞主也是这么操作的。结果,我无业在家,变成了有单位在上班,并且年收入给编成12万。当我拿到合同看了后询问王瑞主,回答是:“这和你没关系的,不会损害你的利益的”,出于对当时的王瑞主的信任,既然说不会损害我的利益,我也就没有追究。

20091118日我到巨鹿路417号“平安咨询处”投诉,平安公司接待员又用“已退保就不能接受投诉”来推卸责任,逃避欺骗得款的退赔。

在《上海保监会》、《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的干涉下,2010120日我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巨鹿路417号)就追索被骗投保金事暂时达成协议,

巨鹿路417号投诉处调解员孙鸣凤认为我的证据中除在购保时,有业务员伪造我的收入外,其余说明业务员说谎、作弊的证据都是后期的,故只能退回给我最后剩余被骗金额(19638.66元)的75%,为此我表示: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我将继续寻找证据追索另外的25%。最后要我在一份调解结论书上签字时,我经调解员孙鸣凤同意,划去其中要求投诉人在此调解后不得再追究平安公司的语句。

就这份万能险合同来说,

1、平安公司业务员王瑞主明知道我是原单位买断后的一笔钱来交保费,没有连续缴费5年以上的能力,不但不向我说明情况或劝阻,还一下和我签了三份合同。

2、在办理合同过程中,平安公司业务员王瑞主如果有点职业道德,不隐瞒任何此险种的短处,如实向我解说介绍,我也不可能签这份根本不适合我的合同。

3、平安公司业务员王瑞主为了使这份合同能“合理”的存在,不惜想方设法造假作弊(有证据存在)。

4、合同成立之后,苏州公司打来电话确认时询问“对合同是否清楚?业务员是否作了解释告知” (对方电话称有录音),我明确告诉:“像天书样合同中的文字描述我看不懂,我只能相信平安业务员的口头说明”,这也是平安公司销售程序中的一种摆式,是做给保监会看的,根本就不会有人来追查业务员的违规行为。

很明显以上四种情况,只要有一种情况是按保监会规范操作的,就不会有今天我被骗的情况发生,这只能有一个解释:平安保险公司的员工为了“敬业”,上下一致为了业绩不择手段(1、迎合客户心理需求,编造谎话(反正客户看不懂合同);2、不顾客户是否适合,斩你没商量;3、隐瞒一切可能导致客户退缩的合同条件和情况,4、利用委托书,编造假资料完善合同的合理性)。

看看平安公司业务员王瑞主在我购保、退保过程中的所作所为就知道,造假作弊已经是他的习惯性的操作过程了。

看看平安公司业务员王瑞主在我退保过程中的说谎表演,就清楚,说谎是他的职业使然。在我和他谈退保的过程中,他还在为一己私利“佣金”、为 “公司业绩”考虑,还在为推销公司的“平安信用卡”不失时机说大谎(有证据说明)。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奔腾部)王瑞主,其是奔腾营业区奔腾部的业务主任,是一位老资格的保险从业人员,他的专业和狡诈具有很大的煽动性和欺骗性。相对于对保险无知的平民百姓来说,极易上当受骗。他作弊、说谎的铁证放在眼前,还百般狡赖,拒不承认错误。坚称自己的所有行为都是符合平安公司的规范,都是满足保监会的准则要求。就此态度可想而知,他还会继续手持保监会颁发的资质从业证书,到处作弊、说谎、祸害百姓。

鉴于王瑞主以上种种在保险业内的所作所为,其人已经完全丧失了作为保险从业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触犯保险法第131条,第1236款,沦为保险业中的祸害蛀虫。

事实证据胜于雄辩,平安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业务员用说谎欺诈和造假作弊得到的这份合同,手段恶劣、非法,本身就有失公允。它不是消费者意志的真实反映,一份充满欺诈和作弊的合同,本来就属无效合同。

平安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巨鹿路417号投诉处只退回给我最后剩余被骗金额(19638.66元)的75%,这种作法是很不合理的。所以,我将通过多途径继续追索被骗的另25%。平安保险公司必须退赔所有欺诈得款。

有一个现象,我们可以发现遍布上海及全国的平安万能险的上当受骗者,受骗过程惊人的相似和雷同,平安公司的业务员,在推销此产品时,使用的是统一的蛊惑语言和欺骗手法,这决不是偶然巧合。

如果说平安业务员说谎欺诈、造假作弊是为了多赚取佣金而利欲熏心,那平安公司在事实面前还要克扣退赔金就是茹毛饮血。

(附上《向平安公司提出书面退赔09.11.5》、证据、投诉证据解说)

我的原保单号:P021600005495920P021600005495921P021600005501971

提交客户: 张容弟

提交日期:20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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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编号:
201001270003
投诉人:
张容弟
投诉类型:
理赔
被投诉公司名称: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诉投诉产品:
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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