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江红艳
客户于2009年5月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号:AFUZ001C9109B000281P,于09年9月意外伤害住院治疗,10月把完整材料交至太平洋公司,让人很吃惊的是不接收材料,理由没有及时报案拒收材料,直至现2010年2月份还是不愿接收理赔资料,在这几个月期间多次与太平保险公司沟通讲清原因(因是小事故,工作繁忙没有及时报案,也认为已买意外险也已生效,是事实就应该有赔)但最终还是不接收材料。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的行为是不是告诉我们:保险尽管买,钱尽管交,发生理赔时一概不收理赔资料,难道这是消费者掏钱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买保险得到的结果吗?
发帖区 已有2条跟帖(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