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个让我痛恨的保险公司,我从来没有买过保险,没想到第一次接触保单合同竟是这样的!!!
具体要从我刚刚撒手人寰的父亲说起,父亲身体一直不太好,以前有高血压;先天性重度主动脉狭窄的心脏病等,随着年龄的增长,心脏病越来越重,不幸的是,在2009年9月又查出了胃癌,期间看过瑞金;肿瘤;中山医院等多家医院的特需专家门诊,终因父亲有严重的心脏病,无法开刀切除胃癌肿瘤,最后只能保守治疗,但遗憾的是慈爱的父亲还是在2010年的大年初一凌晨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就在我悲痛欲绝的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了3份中国人寿的保险合同,父亲在
现在争议和问题就在我和妹妹的两份保单上,我们觉得保单是无效的,我已经投诉中国人寿的相关部门,先说一下销售的名字是:王路,工号是:81090055
有四点是我投诉的主要原因:
首先:我们兄妹俩是被保险人,但都不知情,更没有在保单上面签字。保险人王路曾见过我妹妹一次,但是只字未提保单之事。这有很大问题。
第二,保单是我父亲要求续保的(这是我们推理的),原因是我们看到过去保单的留底,发现我父亲曾在2003年买过三份国寿鸿翔两全保险(分红型),但是从没有和我们说过。一直到2009年12月时,他打电话问我要身份号码,我问缘由,他说:保单到期,不想存银行了,就给你和妹妹各买一份,是储蓄型的,5年后你们可以全部拿出来。我哥还提醒爸爸没有真正的储蓄保险时,我爸很肯定的说上次5年到了,已经拿回来了!我哥就不再坚持。现在看来,这两份保单就在我和妹妹不知情的情况下由父亲代签名的,不知业务员王路是如何忽悠他老人家,并且老母鸡变鸭他也不知道。这一忽悠,我们兄妹变成20万元的债务人,而且要背34年和39年才能返还!
第三:父亲在签署保单时已经身患重病,保单上竟然写着投保人健康的字样,王路的职业道德在哪里?
第四:投保人和被投保人的过去三年的年收入竟然都被填写为10万元,请大家想想一位71岁的退休教师有那么高的年收入吗?这远远超出家庭可支配的年交保费范围。我爸还要吃饭和看病呢!如果不是隐瞒实情,是谁都不会签这样的保单的。
第五: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能如实告知。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哪怕是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都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我们不是守着一个随时可以爆炸的炸弹?我们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就可以提出撤销合同。所以目前,保险公司不肯撤销保单,可见有多阴险。
我们就是要求保险公司宣布保单无效,退还全额保费。这事就这么简单。但是保险公司目前在拖延时间,虽然承认保单有瑕疵,但是不愿意说是无效保单,因为,保险公司无意全额退保费。
请大家帮助我们。谢谢啦!
于3月9日接到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的来电,保险公司表示正在与投诉人协商处理此事。
已将此案反馈到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表示会调查此案,并积极处理。
投诉人反映:我的投诉案件已经在世纪保网的帮助下解决。经投诉人同意,此案做结案处理。感谢投诉人对网站的支持。同时世纪保网提示保险消费者,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保单,需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名。否则保单无效,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
世纪保网投诉频道
20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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