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10月17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广园新村建设银行大厅办理存款时,一位保险业务员在我排队时向我推荐一分理财产品---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的“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该业务员在简单介绍了自己是从事什么工作后,则又介绍来一位新华保险的负责人徐蔚徐经理,由她主要和我介绍此款保险的内容,据介绍,这种保险只需每年存30000元,交5年后,投保人就可以得到全部本金,以及这150000元在5年中产生的高额利息。徐蔚徐经理在向我推销这种理财产品时,将这种保险的好处说得天花乱坠,加之徐经理在介绍自己一名部队转业军人,当时出于对她的信任我当即就拿准备预存的30000元钱购买了这份这保险。
可是,在2009年9月份时,我因家里有事需要用钱时,便电话徐蔚徐经理,提出想退掉之前购买的这份保险。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徐经理竟然说退保可以,但是要扣除相关的手续费用(保险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该公司对保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等等,当时即提出有9000多元钱,但具体到多少她本人也不晓得,而是电话至他们总公司(广州天河城时代广场)询问过后,告诉我详细要退10000多元,而在去年我买保险时,我就此退保还问过徐经理,如果这五年中万一有事需要取出时,是否可以退保尼,她回答干脆“能退,肯定能退,随时都可以退的”。
“短短一年的时间,我不但没有得到利息,反而损失10000多元。”而当时距离第二年交款的时间只有一个月了,我在网上查过这款保险以及交款手续的办理,大概是这样,“如果投保人在次年交款时间后六十天内不交齐款项,保险公司会代客户交上”。那么也就是说我第一年交的30000元都不一定能拿到手了,想起这里,我就先决定去把保险退了再说。因为必竟投诉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我于2009年的9月份到12月份分别在(世纪保网:http://www.2100bx.com/tousu/673)和(315消费电子投诉:http://www.315ts.net)发表投诉文章,三个月后,世纪保网的文娟小姐与我沟通过多次,之后得来了一份新华保险公司的回涵,内容为(投诉客户与保单投保人系夫妻关系,投保客户办理退保手续时工作人员己将退保有关事项解释清楚。 新华人寿承认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对中途退保有损失的情况进行提醒,属于不负责任的表现,表示公司日后会对业务员加强品质教育。同时客户拿到保险合同后没有认真看条款,也有一定责任。客户近期买楼,急于用钱,所以要求退保。在投保过程中已经明确告诉客户收益,在退保过程中告知提前退保的损益问题,新华人寿认为此案不存在销售误导)。最终似乎是以这个结案了,这事情也就一直这么搁浅了;后来我在(315消费电子投诉:http://my.315ts.net/tousuview.asp?id=552435)看到我的投诉文章下备注(已转出处理,保险公司同投保人沟通),但是在我等了两三个月后仍然没有任何音讯,且很让我气愤的是,新华保险公司的徐经理两次电话我,让我不要投诉,且不承认新华保险在世纪保网对于我投诉的回涵内容)。我在气愤的同时追问了(315消费电子投诉:http://www.315ts.net)最终在2010年3月22日晚新华保险公司客服小姐给了我电话,大致内容(合同是投保人签的,投保人就应该承担退保应有的损失,如果投保人继续申诉以及要求理赔就是不讲理,如果投保人就此做罢就是明事理。)这就是新华保险公司的客服小姐与我的沟通。
“保险条款(合同)上并没有写出手续费具体的计算公式或百分率,新华保险公司说扣10000多就扣10000多吗?我想知道保险公司到底是怎样计算出这么多的手续费的,为什么不在合同条款上写出来?而且为什么在我购买保险时不告诉我,中途退保会有损失,且需要扣除天价的手续费用。这完全是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简直是欺诈老百姓!”
另外,新华保险在做出企业回复时已明确表示自己业务员有失职,且表示公司日后会对业务员加强品质教育,但却拒绝理赔,且不承认自己在误导老百姓,始终认为自己没错。
我希望能够在媒体以及各网络的关注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让我退保,退还扣除我的手续费用及保险金10000多元,且尝还我三万元在银行一年的利息。同时,我还要求新华保险公司解释一下为什么退保要有如此多的手续费,这些手续费又是如何算出的。
本人的保险单号:881636637718
我更希望能有一个真正的为老百生申冤的平台,希望媒体能够真正关注到老百姓的利益。
已将此案件反馈给广东省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