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7, 2010 2:00:50 PM 来源: 世纪保网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我们退保这大的损失呢?很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都会说:保险公司退保都是按现金价值或者是账户价值来计算的,是有根据可依的,可是我们退保的损失感觉像是从自己身上“割肉”一样。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我们不了解自己退保的损失呢?那么谁又是我们退保纠纷的始作俑者呢?
投保人:疏忽大意未充分行使知情权
我们在投保时候只听业务员的讲解,未能充分行使知情权。同时由于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人们对“ 现金” 、“ 价值” 两词并不陌生,所以当它们出现在保险合同中时,一般不会引起我们的特别重视。加上一些业务员的销售误导,我们自己也不一定能看得懂现金价值或者是账户价值,也就不一定能知道退保损失,保险合同就会在糊糊涂涂中签订。
世纪保网分析一些退保纠纷案例,发现很多退保纠纷都是由于投保人对现金价值(或者账户价值)了解不清、不知道退保损失而造成。比如
另外保险产品有10天的犹豫期,10天内退保基本没有什么损失。我们很多时候买了保险后就不去看保险合同,并将这份保险单要么束之高阁。等到客户发现这份保险不适合自己的时候,再退保已经错过了退保的最佳时机了。
业务员:未能履行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的专业性极强,如果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对退保的损失不作明确地说明,客户往往不能理解。可现实中有些保险从业人员本身对退保损失(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一知半解。世纪保网记者曾随机咨询过几位在街头摆摊的业务员,他们对现金价值的解释也是含糊其词。
但更多的情况是由于退保损失的明确说明涉及保险产品的缺点,业务员不敢对客户讲出现金价值的真正意思。为招揽业务、自己多抽取佣金和手续费,在销售保险时候营销员往往只介绍保险收益,不解释现金价值、不介绍退保损失。比如在
比如在
更有甚者,在一些银行保险案例中,营销员不但没有提醒客户保险当中存在的风险和缺点,甚至混淆银行存款和保险,以存款赠送保险的名义,利用消费者对银行的信任进行忽悠。当客户发现自己的存款是不能随时支取的保单,退保要支付高额手续费时候,马上连呼上当。
保险公司:不良盈利观的驱使
退保时候按照现金价值(或者账户价值)退保,为什么扣钱,和扣多少。这是重点要向客户说明的,也是很多保险纠纷的源头。
明确现金价值等重要专业术语的解释是保险人应尽的告知义务。但是关于现金价值概念,有保险公司精算部门人士透露,保险公司客服部门包括一些管理层的人士都没有理解现金价值概念。
一方面,保险公司对业务员培训不到位,导致业务员对现金价值(账户价值或退保损失)不解释或者歪曲解释;另一方面,目前各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上对现金价值表解释模糊。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把现金价值“弄得神神秘秘”,公众对现金价值的不理解严重地影响了保险的公信力。
问题的根源还是部分保险公司及保险业务员急功近利的经营理念:能蒙就蒙。保单拉到一个是一个,才不管客户是不是真懂了,才不管这份保险是不是客户确实需要的。即使后面退保,各种费用也是由客户承担,保险公司不会吃亏。
退保损失纠纷在于三点:我们看不懂保险合同,同时我们不去看保险合同;特别是在保险销售时不对退保的损失作明确的解释;加上个别保险公司不良利益观的驱使;所以就造成了我们退保的严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