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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员宋晓林在职期间,骗得客户身份证并私自保留3年之久,将投保人王先生投连账户名下的77多万元转为其自行开通的银行账户。随后,宋晓林离职,至今下落不明。据投诉人律师称,光大永明保险公司主要观点是公司尽了形式审查义务,其损失主要由原告过错导致,损失应由原告王先生承担。

投诉人控告信

业务员宋晓林

宋晓林:女,1963年生。户口所在地:吉林省吉林市。
原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保险代理人
(隶属于东环二区第十一营业部)
据知情人士称,宋晓林目前仍在北京,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光大永明


光大永明公司简介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2日,由逾百年海外寿险经验的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与实力雄厚的中国光大集团携手组建,总部设在天津,是中国北方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

自成立以来,光大永明人寿实现了快速而稳健的发展,并在诸多一线省市开设分支机构。开拓了代理人、银保、团险、高端理财、电话行销等多种销售渠道。光大永明公司秉持“诚信正直、以客为尊、追求卓越、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帮助更多客户实现终生的理财保障。

光大永明 此事未明

2010年1月19日星期二下午2点钟在北京东城区法院审理的王先生投诉光大永明北京分公司案中,当法官向保险公司方律师提出看保险合同原件时,保险公司的律师回答说:没有带。数次开庭审理,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对此事件仍无明确表示。查看全文


有预谋的 有严重问题

从投诉人提供的材料来看,业务员宋晓林在2006年代签名光大永明连年喜保险,2007年底将客户的银行帐号进行了变更,2008年1月17日从客户的投资账户中转出10万,2008年4月7日从客户的账户上转出18万,2009年1月21日代客户签名申请解除合同,将客户的钱转入业务员的腰包。查看全文


业务员欺诈 投保人“气炸”

世纪保网收到王某对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投诉信息。光大永明保险公司的营销员宋晓林携投保人的巨额保费潜逃。保险公司不但不对此事正面回应,还将责任推给投保人王某。离奇愤怒的投保人,在互联网上开始一顿痛骂。查看全文


各方观点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在某些投保书及保费支出申请书上的签字真实性上,双方存在争议,被告王先生的律师申请对上述签名进行笔迹鉴定。笔迹鉴定结果是,申请鉴定的签字全部是假的,即非投保人王先生的亲笔签名。对此结果,保险公司无回应。查看全文

此案的审理还在进行中,我们期待法院会有一个公平的判决,世纪保网也将继续对此案的进展情况,进行关注和报道。